部落戰爭

喬的閱讀筆記
6 min readJul 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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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繪本,《黑象與白象》。講的就是這類的部落戰爭。有時候兩個族群的互相看不順眼,完全是沒有甚麼特別的道理,但卻造成重大死傷。這真的是我們要的嗎?

玩土團的小孩聽說分成兩隊,壁壘分明。「結黨營私」,一個媽媽這麼形容。

我在田裡割草時,聽到了笑聲。「哈哈哈,他們被騙了!他們好好騙喔!好笨喔!我們都不會被騙,對不對?」

這明顯是比較大的孩子那隊說的話。他們在地上挖水道之類的。另一隊幾個年紀相較小的孩子則是在竹子做的瞭望台上。瞭望台這隊裡面的大小孩對著另外兩個小的說:「我們不要理他們就好。我們不要罵他們,就是不要理他們就好。」

後來大小孩那隊的人問:「你們要不要加入我們這一隊啊?一起來挖水道。」瞭望台上的大小孩說,「你們是騙人的。我們不會相信你們了。」然後對著旁邊的小小孩說,「他們是騙人的。我們不要相信他們。不要理他們。」是的,信任很容易打破。一旦打破,要重建則是不容易。

安靜了一會之後,我聽到遠遠傳來大小孩那隊的人說出要用刀子砍掉小小孩這隊的其中一個隊員的頭。聽到這種話,我感受到那個小孩的緊張害怕,有點生氣的回嗆了一下。一陣言語之後似乎沒事了。他們開始吃起餅乾。其中大小孩對著另一個小小孩說,「你再去跟你媽拿餅乾。」

後來又聽到瞭望台上的大小孩說:「我們不要罵人,不要罵人笨蛋。你不可以罵他。我們只能罵別人。」所以是自己隊的不能罵,只能罵別隊的(別人)。嗯嗯,要凝聚內部力量,要對內部忠誠,很有領導人的風範。

孩子們之間的這種互動,我會看成是一種透過遊戲的方式在練習群體運作的概念。而不會直接投入個人的道德觀感。

畢竟,群體是人類社會中一個重要的概念。結黨,當然是為了「營私」,營的是「我群」的利益。當然,這裡的利益有可能不單純是個人利益,也有可能是公眾(更大社群)的利益,更大的善。比如,社會運動團體的形成,就是為了更大的善。

小孩們顯然知道,一群人的力量比一個人的力量還要大。所以當一個大群體中有人組成一個小群體時,其他人似乎很自然的就形成了另一個小群體,與之對抗。

然而,要形成一個群體容易,要如何維持一個群體的運作才是問題。

在這裡,小孩自然的分成了兩群:Us and Them。「他群」當然是敵對方(但對孩子來說,裡面的人不見得是敵人,只是在玩這種遊戲時容易陷入那種敵我的情境)。如何鞏固我群,凝聚內部力量,一起迎戰他群,這是孩子們在練習的。一起分享餅乾(資源),是一種方式。只可以罵別人笨蛋,不能罵自己隊的成員,這也是一種方式。

挖水道的大小孩們後來幾度試圖邀請瞭望台上的小孩們加入他們。「你們要跟我們一起挖水道嗎?我們一起來合作吧!」其中一位溫柔的釋出善意。彷彿前面的對嗆不存在一般。(事實上,對這群小孩來說,或許也沒有真的不喜歡對方,也許就只是一種遊戲方式)

連「合作」兩個字都出現了!好厲害!

但瞭望台上的孩子也不是省油的燈:「不要!加入你們之後,我們就會少了。」我不知道4歲的孩子知不知道「合作」是甚麼意思,但是他有感覺這樣他們會「少了」甚麼!會吃虧!

人類的部落起源,其實就是這樣一群一群的「我群」與「他群」。其中的各種競爭合作,各種的爾虞我詐,都是人類社群發展的真實過程。關於這些過程,巴代老師所寫的關於大巴六九部落的小說中,有非常鉅細靡遺的描述。

而因為我群與他群的競爭,也自然產生了群體內部的「規則」(成人社會稱之為「道德」),我們只罵別人,不要罵自己人。面對別人的挑釁,我們不要理會他們。

我跟一個媽媽說了上述的看法。那位媽媽說,這是人性。很自然。

我也同意。但是,就這樣了嗎?因為很自然,所以旁邊的大人就不需要做點甚麼了嗎?

這個玩土團的田地是走秀明農法,這些田不使用農藥肥料,很自然,那代表人在這些作物上沒有任何的干預嗎?有啊,我蹲在那兩個小時的割草蓋草,其實也是干預啊。

大自然的法則是:弱肉強食。所以如果田裡真的完全不干預,其結果就是草強過作物,作物被消滅。我常跟團員們提到《蒼蠅王》這本小說,提到如果孩子們之間的互動如果不介入,或許就真的會「回歸自然」的進入弱肉強食,互相傷害。這真的是我們想要看到的嗎?

人類之所以發展出文明,試圖想要超脫自然,並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人類有強烈的同理心,因此希望透過互助,透過合作,希望我群能夠壯大,保護我群中的人。為了要我群順利的運作,而產生了道德,產生了規範。

可是當「我群」遇到「他群」時呢?這些道德與規範也同等適用嗎?還是為了保護我群的利益,就得想盡辦法去消滅他群?

這也是為甚麼一般認為比較「先進」的國家會取消死刑。你做錯事,殺了人,在這個群體的道德觀就是要被殺掉。這是剛好而已。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這是很直觀的部落道德(當然,其實也有原始部落是不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不要殺掉他,只要把他隔離就好,犯錯的人也有權利活著(人權),這是違反部落道德直覺的,但這也是人性,就是有人會這樣想,覺得這樣比較好(比如荷蘭)。

那麼到底要怎麼介入才好呢?唉啊,那又是另外一個議題了。

但是講到「合作」,倒是讓我想起詹武龍老師前不久所說的:「先獨立,然後會合作。」

一般我們都認為「團結就是力量」,所以一群人一起就可以有更大的力量。所以大家紛紛加入各式各樣的群體。然而,如果個體沒有獨立的能力,那麼在群體當中又是扮演著甚麼樣的角色呢?這樣的群體又會出現甚麼樣的狀況呢?

在這一群孩子們的遊戲中,每個孩子顯然只是為了尋求更大的力量(資源),而選擇加入某一個小群體,其中每個孩子看不出來各自獨立的能力,於是該群體中最大的那位就是發號施令者(有話語權者),所有的規則也都由他來決定。其他隊員只有遵守一途(過程中,一起吃的餅乾吃完了,大小孩要求小小孩去找媽媽再多拿一些餅乾來)。

這似乎也是一般成人群體的狀態。因為個體不獨立,為了求更好的生存,只好犧牲個體的某些權益,來換取留在群體中的資格。而當我群越成功,越來越大,到了一個「大到不能倒」的程度時,就會需要更多的規範,更多的個體權利犧牲來鞏固我群,維繫群體的存在。

可是,我們必須思考的是:這些犧牲,有沒有底限?還是甚麼都可以犧牲?

先讓個體獨立,再來談合作,或許可以是一條新的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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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人生就是一場不間斷的閱讀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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