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效能訓練》第十二章

喬的閱讀筆記
4 min readJan 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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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對「沒有輸家」的害怕與憂慮

這一章,作者專注在處理某些父母在理解「第三法」的理論之後,心理上可能會有的憂慮(甚至害怕)。畢竟,大部分的人從小就是生活在那種「論輸贏」的競爭環境中。長大後的工作與生活,更是無處不競爭。要父母放下這種「論輸贏」的心情去跟孩子討論協商,對父母來說是有些不習慣,可能也不會相信這樣對待小孩真的可以(真的不會發生甚麼壞事嗎?)。

第一個擔憂是「第三法」會不會只是「家庭會議」的翻版?不過台灣家庭比較少使用「家庭會議」來解決衝突,通常都是父母決定到底自己要贏(第一法)還是要輸(第二法)。

但作者強調,使用「第三法」處理衝突,氣氛並不一定是和諧的,親子雙方可能都有情緒。我認為這就是大多數人覺得「第三法」困難的地方。當父母有情緒的時候,還要完整的表達自己的需求,還要看見孩子的需求,這是大多數人沒有學過的(邊生氣還要邊思考,這是左右腦要同時運作,大部分的人沒有練習過情緒腦跟思考腦同時運作,就很容易陷入二選一的狀態)。

大部分的人往往會卡在情緒上,而無法進入思考的狀態,而有情緒的時候,更是容易陷入慣性的「論輸贏」中,容易出現「我為甚麼要讓你!」或者「如果這次讓了,那以後是不是都要讓!」的心情(於是想要使用「第一法」),或者害怕進入衝突(於是很快使用「第二法」讓小孩贏,尤其是孩子在幼兒時期,大多數的讓步感覺都還不至於產生甚麼嚴重的影響)。

另外一個憂慮是「人多難達成協議(共識)」,也有人會覺得「最後還是要有一個人替團體做決定」,這也是我們過去沒有經驗過的,作者直白的說:「在我們『民主的』社會中,大部分的成人卻極少有機會看到團體用民主的方法解決問題或衝突。」這裡的社會指的是美國社會。這樣的說法,大概會跌破很多人的眼鏡吧。一般台灣人會覺得美國是「民主社會」的領頭羊,但事實上他們自己社會中卻很少有這樣的經驗。

「第三法」跟一般「民主政治」中的「多數決」不一樣,採的是「共識決」。大部分應該會覺得「共識決」是一種耗費時間的作法,甚至不可能。不過,我所知道的荷蘭社會就很常使用共識決來處理衝突。他們是從治水練習來的。因為治水的過程中,如果大家沒有達成共識,基本上治水就不會成功。

一開始練習「第三法」時,確實會需要花很多時間,畢竟光是要讓雙方都能說出自己的需求可能就很有困難了。然而一旦學會「第三法」,父母跟孩子都學會了明白的表達自己的需求是為了要讓雙方都得到自己想要的,慢慢的時間會縮短很多,然後少了很多時間去一直處理衝突,提醒或者檢查。

「『第三法』使親子雙方對彼此都採取不同於往常的態度。孩子們知道了父母不再想使用權力以獲得勝利(*這個新版的翻譯「權力」跟「權利」一直混用,真是昏倒)— — 在不尊重孩子的需求之下獲勝 — — 孩子就沒有理由堅持非佔上風不可,也沒有理由激烈地防禦父母的權力。

相反的,強烈的需求衝突幾乎完全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孩子們變得比較能夠包容 — — 他們會尊重父母的需求,就像尊重自己的一樣。」

另外有些父母會認為成人比較有智慧,所以應該使用「第一法」來教育孩子。但事實上,成人比較有智慧(我們先假設這句話可以成立)跟「第三法」並沒有衝突啊。正是因為成人比較有智慧,所以需要透過「第三法」來引導孩子往對的方向走去。但不代表孩子的需求就是「沒智慧」吧?

尤其是針對「幼兒」,一般人可能會覺得,幼兒很多事情都不懂,要怎麼使用「第三法」來進行討論?作者是認為越小開始練習越好,越早開始跟孩子一起練習「第三法」,孩子就越快懂的如何跟與自己意見不相同的人對話跟溝通。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能力。

那麼,有需要使用「第一法」的時候嗎?當然有,當情況緊急危險,需要立即反應的時候,就需要使用「第一法」,比如孩子衝到車水馬龍的馬路上時。

作者在書中對於幼兒進行「第三法」所舉的例子,幾乎都是對幼兒進行了「積極聆聽」,或者「同理」,理解孩子的需求與感受,很多時候可能就足以讓孩子自己找到方法了。

讀書會現場,紹文導讀完之後,我們進行了一些討論,包括「第三法」施展的困難,那些問題有一大部份會在接下來的第十三章會有說明。這一章比較像是要鼓勵父母使用「第三法」,所以要先消除一些父母的顧慮與擔憂。

但在讀書會現場,有朋友提出「那我們怎麼知道孩子說的是真的?」之類的疑惑。我必須再次強調,「信任」是所有關係的基礎,如果不能互相信任,那麼溝通就會變得沒有意義。有時候,確實孩子說的不是真的,但有時候大人其實也無法說出自己真正的需求啊。一旦信任打破了,就得慢慢重新建立,向彼此釋出善意,「第三法」也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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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喬的閱讀筆記

對我來說,人生就是一場不間斷的閱讀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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