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效能訓練》第六章摘要筆記

喬的閱讀筆記
5 min readOct 1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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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應該怎麼說話,孩子才願意聽?」

父母應該怎麼說話,孩子才願意聽?

這一章一開始,作者想要強調父母也是人,也有需求,也有權利,也有權利捍衛自己的權利。父母如果一昧的順從孩子的需求,會讓孩子不懂得替人設想,不懂得為自己負責。一般人所說的「寵溺」小孩大約就是這樣吧。

我認為,替人設想這件事,牽涉到孩子的認知發展。那是一種抽象能力,也就是換位思考的能力。這也不是一出生就會有的。需要練習。而父母正是與孩子練習換位思考的最佳對象。

在前面幾個章節中的「積極聆聽」,正是父母為孩子示範了「換位思考」的動作。當孩子有困擾,要幫孩子釐清自己的感受,父母往往得先理解孩子可能會有的情緒感受,才有辦法展示「積極聆聽」。否則就只是「消極聆聽」了。

然而作者也從案例中提到,一個從小就害怕衝突爭吵的媽媽,很可能會為了避免衝突,維繫家中和諧,而對孩子一再忍讓,盡一切力量去滿足孩子的需求。而結果正是孩子不斷的要求更多,只要不順自己的意,就暴跳如雷。這根本就是利用情緒來勒索自己的母親了。

如果一個母親或父親在過去一直都是情緒勒索的受害者,在自己的原生家庭中,就是一再被要求要忍讓犧牲(媽媽尤其容易被設定成這種角色,這是性別刻板印象),那麼,這樣的母親或父親對於要為自己說話,捍衛自己的權利,可能會感到難以啟齒,或者不知道該怎麼說。

因此,作者表示,當孩子的行為對父母直接造成了影響(困擾)時,父母應該設法幫助自己,而不是孩子。

作者說,「當父母擁有問題時,可以循以下三種途徑解決:

  1. 試圖直接改變、糾正孩子的行為。
  2. 試圖改變外在環境。
  3. 試圖改變自己。

而在這個章節中,就是要用「我訊息」來試圖改變孩子的行為。

在說明「我訊息」之前,作者先從為甚麼大人說話,無法改變小孩行為開始討論起。

當孩子的行為造成大人的困擾時,大人往往會直接告訴孩子「做甚麼」或者「不要做甚麼」,也就是作者所說的「提供解決方法」。這樣的方式,反而讓孩子感到羞愧,被指責,被命令控制,被恐嚇威脅,甚至不被信任(不相信孩子自己知道該甚麼做)。

而當孩子出現以上的情緒感受,恐怕就不會再去思考「該如何體諒別人」了。相反的,孩子可能會接著感到憤怒,甚至出現反抗,或者故意做出大人說不要做的事情。這時候,大人可能更加的困擾,也跟著生氣,結果大人可能就會動用權力,要求孩子只能配合。

接著作者舉例,如果家中的訪客把腳踩在新椅子上,大人應該不會對著訪客說「立刻把腳放下來」,或者「你不應該把腳踩在我的新椅子上」,因為「一般成人遇到問題時,他只要把感受告訴朋友就可以了,他相信對方會有適當的反應,並且能夠尊重他的感受。」

這一段話搬到台灣社會中來,感覺可能不會一樣。明天試試團員們遇到這種情況,會怎麼說。

我猜想,一般人遇到這樣的情況,會看情況。如果對方是熟人,可能會直接說:「ㄟ,我新買的椅子耶!把腳給我拿下來!」如果不是熟人,可能就會摸摸鼻子。

也就是說,即使是我們熟悉的成人,其實我們講話也都不太客氣。突然要父母這樣客氣跟孩子說話,大概也會覺得怪怪的吧。但成人因為感情的熟悉可以承受那樣不客氣的說話方式。小孩就會「khí-phùi-bīn起呸面)」。

作者說,如果小孩完全順從父母的建議指示,長大後也只會乖乖的等待他人的建議指示,解決辦法做事。如果別人(更有權力的人)沒有說,自己大概也不敢亂出主意,擅自決定了。而這樣的人,也很難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為他只是「照指示做事」,並不是自己決定的,這樣的行為,自己需要負責嗎?不需要負責嗎?

我們的公務機關裡面,很多都是這種人吧。他們不須要判斷能力,不需要思考,不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只需要聽令行事就可以了。

那麼,到底有效的方法是甚麼?

「我訊息」,一種從個人需求出發,而不帶貶抑或指責的訊息。簡單說,就是真實的表達自己的需求,以捍衛個人的權利。而這樣的訊息,必須涵蓋三個部份:

「孩子的行為」+「父母的情緒感受」+「孩子的行為對父母的具體影響」

我自己則是會視需要再加上「父母被影響了之後,又會如何回頭影響孩子」。畢竟,人與人之間是一連串的相互影響。當孩子想玩,卻把父母弄傷了,父母就無法照顧孩子,甚至還需要被別人照顧。像這樣的因果關係,我會視需要讓孩子知道。

而作者也舉了一個媽媽的例子說明,其實大人很多時候可能只是霸道的想要控制孩子而已。真的要說出「孩子的行為對自己具體的影響」時,很可能會找不到很正當的理由。

然而使用了「我訊息」,並不代表就能讓親子之間和樂融融,相安無事。孩子也有可能因為自己的行為為別人帶來了困擾,而感到不舒服。作者強調,相較起指責孩子,「我訊息」的恐嚇意味減少很多了。

「我訊息」的重要性在於,讓孩子看清楚父母真實的一面,如此一來,也同時鼓勵了孩子向自己坦承他的真實感受,雙方的親密關係也才真實緊密。

但對某些人來說,坦承自己的情緒感受是有困難的。「向他人傾訴感受,就是敞開自己的內心世界,給對方瞧個清楚。別人對我的看法是甚麼?我會遭到拒絕嗎?對方會看不起我嗎?對父母而言,要他們赤裸裸的、毫不掩飾地面對孩子,是件困難的事。因為父母希望自己在孩子眼中是永不犯錯的人,沒有弱點、沒有缺陷,而且堅強無比。所以父母隱藏自己的真情,不暴露人性的最佳辦法就是向孩子傳遞『你訊息』,藉著責怪孩子,以保持自己是強人的形象」。←我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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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人生就是一場不間斷的閱讀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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