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哲學》第五章摘要筆記

喬的閱讀筆記
7 min readNov 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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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的道德發展模式

《童年哲學》第五章 道德發展 by G.B. 馬修斯

在這一章當中,作者探討了道德在兒童的身上是如何發展出來的。

他首先問到:當作「概念的更替」好不好?就是原本的概念不夠充分,慢慢的用更好的概念去替代,也就是說,道德的概念發展是這樣一個概念接著一個概念的置換。

他舉了一個例子:

假設媽媽出門前叫我不要去碰餅乾筒,然後她就上街去了,留我一個人在家,因此當她不在的時候,我有義務不吃餅乾。如果我年紀很小,我對「別碰餅乾筒」這個責任的理解,也許只限於「被發現偷吃之後我可能會被打屁股」。

取得高一層的義務概念,它的意義則可能是對「別碰餅乾筒」這個義務得到一個比較內在的概念。此時,體罰的威脅和物質的獎勵,在我對義務的瞭解當中地位已經不那麼重要了。取而代之的,是母親對我失望的眼神可能是更大的威脅。這個階段的義務概念仍然是外在的,因為還是需要有某個「別人」在,需要某個外在的權威人物,需要他們來告訴我應該作甚麼。

在道德發展的第三個階段,用「概念更替」的模型來看,我可能會學會扮演我自己的權威人物、「頒佈法令」給我自己。然後我就能在父母、神父、警察沒有監督我的情況下,將尊重母親的意願作為我自己的義務,或者將勇敢、說實話當作義務。其實,說實在的,我倒還很希望能得到權威人物的誇獎。我究竟還只是個人。而且,如果我撒謊或是懦弱,我當然會希望沒有被權威人物發現。但是在第三階段裡,以「我不偷看同事的電子郵件」這個義務為例,即使父母、老師、甚至老闆沒有把這個責任加在我身上,我也不會覺得它有任何奇怪或矛盾之處,而且這個責任也不是建立在外在懲罰的威脅或外在獎勵的承諾之上。

這應該是一般大眾對於道德發展的認知吧。一定要先經過「他律」,人才會懂的「自律」。也就是說,小孩一開始需要大人告訴小孩是非對錯,透過懲罰與獎勵(可能只是失望的眼神以及口頭的讚美與認同),小孩慢慢把這些「是非對錯」內化成自己的認知,自己的價值觀。

然而經過這幾年深入參與親子教育,發現這樣的道德發展模式,根本就是把這些外在威權內化成「內在的小警總」,一種「自我審查」機制而已。

倒不是說人不需要「自我檢視」,不需要反省自己的行為對他人的影響。「自我審查」有一種「上對下」威權的意味,即使是自己對自己審查,但那個進行審查的自己其實代表的更上一層的威權(雖然往往不知道真正是誰)。而且重要的是,會這樣審查,並不是真正覺得傷害別人不好,而是害怕會被「懲罰」,而成人世界中,道德上的懲罰往往是「不被喜歡」。這樣的成人,很容易陷入道德勒索或者情緒勒索中,容易屈服於他人的意志(即使對方沒有真正對他做出甚麼)。

但作者不認同這種道德發展的看法。他說:

我覺得用「概念更替」來了解道德發展,其結果就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我並不是認為小孩子在道德上比「概念更替」的模型所說的高明多少,而是認為即使是很小的小孩,他們至少都是真正的道德行為者。這個意思並不只是說他們有時候能夠作對的事情,而是說他們有時候能為了對的理由而作對的事情,或說為了一個好的理由、一個真正的道德上的理由而作對的事情。他們也許沒辦法把他們實現義務的理由說清楚,但是他們能夠知道,道德義務不同於來自獎懲的許諾或威脅,並且承認它、接受它。

我心裡所想的,是件很平凡、但卻又很深刻的事情。我想我們可以從一歲三個月大的麥可身上看到:

「麥可正在和他的小朋友保羅搶玩具。結果保羅哭了起來。麥可露出關心,並且把玩具讓給了他,但是保羅還是在哭。麥可頓了一下,又把他自己的玩具熊給了保羅,可是保羅還是一直哭。麥可又再度停下來,跑到隔壁房間,把保羅的小被拿來給保羅,這時保羅就不哭了。」

我們怎麼解釋麥可這種「有道德」的行為是如何發展出來的?如果照前面的那種「概念更替」的說法,麥可應該是有被懲罰或者獎勵過,所以內化了大人的行為,因此為了不受懲罰或者是想要得到獎勵才去做些甚麼去安慰保羅的。但一歲三個月的孩子耶?

其實在共學的時候,我也見過孩子做出類似的行為。在大人可以忍住不在第一時間介入時,小小孩對於自己讓別人哭了這件事情,往往會有一些彌補的動作(把自己手上的玩具給對方,或者拿更多玩具給對方)。反而是大一點的小孩可能會在自己把玩具從小小孩的手上搶回來之後,如果小小孩的反應哭泣,而大小孩則會更加生氣,甚至繼續對小小孩動手。為甚麼大一點的孩子會在看到別人哭的時候感到生氣?他對於「小小孩哭了」這件事的認知是甚麼?這個認知,是先天的?還是後天學習得來的?

對於「道德」的各種評斷,像是「勇敢」、「誠實」、「公平」、「懦弱」這些語詞,其實並不是很容易定義的,往往只能用某種情境來作為「典範」。比如說編一個故事來迴避懲罰,這就是說謊的一個典範。但道德評斷也有很多模糊的界線的。

甚至每個人都分屬於不同的「道德部落」,每個人對這些評斷的定義也有不同,同一個行為(比如說,請朋友吃飯),對我來說是「浪費」,對另外一個人來說可能是「慷慨大方」。

有些時候,兩種道德價值之間是互相衝突的。誠實是對的,道德的,但是傷害別人的自尊也是不對的。如果我明知道說實話會傷害朋友,我還是有義務要誠實嗎?一個身材肥胖的朋友問我自己是不是太胖了,我明知道他會因為真話而難過,我要誠實的告訴他真話嗎?在這種道德價值的衝突之中,一個人該如何做決定?

另外一個作者認為重要的面向是「道德想像力」,我認為這很接近我們平時所說的「同理心」或者「換位思考」。他說:

在前面說的那個例子裡,一歲半大的麥可好像有一種想像力,讓他能瞭解保羅的不開心,因此想到要把保羅的小被被拿來讓他覺得安穩。麥可雖然年紀這麼小,但是他在道德想像力這個面向上可算是很前進的。

當然麥可對世界的經驗還很少,對於世上事物如何運作,他的瞭解也不脫一歲半大的小孩的限度。一個很小的小孩當然沒有辦法同情一個受到種族歧視或性別歧視的人,因為他對社會的經驗和瞭解都太有限了。一般而言,我們會希望隨著年齡的增長、和人生經驗漸深漸廣,而在道德想像力的發展上有所進步。

但,這卻未必會發生。人們會被周遭社會上的各種問題給淹沒,或者漸漸被個人的事情給佔據了心思。在這個情況下,即便是年齡很小、經驗很少的小孩也能夠抓出我們大人缺乏直接的同情心,例如對露宿天橋下的流浪人。小孩天真的問題,會把我們睡著的道德想像力和同情心給喚醒,甚至會促發我們採取道德行動。

也就是說,理論上,一個人同理他人的能力應該是隨著生活經驗的增長而增長。只是許多人在長大成人之後,可能因為生活上的各種問題而「忘記」或者「忽略」了這個能力。而這個理論也意味著,孩子從很小就有一些道德的認知(雖然他們不會講),他們會知道哪些事情是對的。哪些事情是錯的。

因此,作者並不認同道德的發展是從「他律」而轉成「自律」的。雖然沒有明講,但他似乎比較傾向道德是一種天生就有的「能力」(John Stuart Mill 在《效益主義》中則是說「正義是一種感受」,一種先天直覺上的「感覺」)。

兒童的道德發展過程到底是如何?到目前為止也還都無法證實。從「他律」到「自律」當然也是真實發生的。我們過去幾乎都是這樣被教導的。只是這樣教導出來的「道德」會有一些問題。最大的問題,當然是人對威權的需求。我們會一直需要一個威權來告訴我們怎麼做「才是對的」。自己不太懂的思考是非對錯。小時候是父母與師長,長大後,則是「專業權威」,包括醫生,各種顧問專家等等。另外一個問題,則是我們總是活在恐懼中,害怕別人不喜歡自己,害怕自己不夠好,害怕別人發現自己不夠好,害怕別人的不認同。

要選擇相信哪一種道德發展過程,這當然也是每一個人自己的決定。而當你選擇不一樣的信念,你對待孩子的方式,或許也就會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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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人生就是一場不間斷的閱讀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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